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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6]71号)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分局:

  现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06]47)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税法宣传,增强依法纳税意识

  各级地税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个人所得税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纳税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法律责任,要通过宣传,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个人所得税征收重要意义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重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成为依法纳税的典范。

  二、切实优化服务,提升扣缴服务水平

  个人所得税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做好纳税辅导,及时把国家税收政策告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扣缴义务人。要加强工作配合,及时沟通情况,互通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信息,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以扣缴义务人的需求为导向,完善和优化纳税服务体系,做好各项纳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强化征收管理,实现税源有效控管

  各级地税部门要围绕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四一三”工作思路,结合各自征管实际,狠抓个人所得税的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体系,完善个人所得税扣缴网络,主动掌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扣缴义务人的涉税情况,建立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档案,对所管辖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逐户进行落实,以加强对税源的有效控管,把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落到实处。

  四、推广征管软件,提高征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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