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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下发《太原市民政信息网站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专人审核。各单位向“网站”提交的信息,由局办公室专人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到“网站”的相应栏目。
  (三)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局信息中心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有关单位负责跟踪专题信息采集,信息中心负责栏目制作、编辑等,并经局办公室审核后予以发布。
  (四)专业维护。局信息中心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网站”系统的栏目设置、内容管理及流量统计、数据库等项目进行维护,确保网站运行安全、可靠。
  三、组织管理
  (一)局办公室负责“网站”信息的审核、保障协调的日常管理与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制定信息分类标准,规范发布程序,加强与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主管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日常信息和专栏信息的审核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准确。
  (二)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负责向“网站”提供或更新有关信息。要围绕本单位重点工作,按照栏目分类,制定信息宣传计划,确保信息选题规范。
  (三)局信息中心负责“网站”建设规划、技术保障及人员培训实施等工作。
  四、健全机制
  “网站”保障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有效的工作机制是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单位要从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入手,搞好信息报送工作,夯实“网站”保障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网站”保障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具体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明确负责“网站”保障工作人员的职责,选配熟悉本单位业务和电脑操作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并从办公设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完善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各个环节运行顺畅。
  (四)开展绩效考核。局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各处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网站”保障工作绩效的考核,定期通报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要给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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