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民政局关于下发《太原市民政信息网站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并民[2007]65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太原民政信息门户网站的保障工作,加快“数字民政”建设步伐,现将《太原市民政信息网站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四日
太原市民政信息网站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太原民政信息网” (www.tymzj.gov.cn)(以下简称“网站”)作为全市民政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民政系统政务公开,改进业务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丰富“网站”,推进“网站”的可持续发展,扎实做好“网站”保障工作,确保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并体现其权威性、准确性、严肃性,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网站”保障工作坚持履行民政职能和为公众服务的原则,及时公布民政系统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增进民政部门与公众的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提高网上办事与服务水平,拓展互动交流功能,增强“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网站”保障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需求主导,注重实效。网站的栏目设置和内容组织必须紧紧围绕全市民政中心工作,结合人民群众的关注热点,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合力共建,资源共享。“网站”内容由局信息中心与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信息报送机制的作用,促进“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民政部门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网站”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保障方式
“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及局直各单位,采取网上报送、专人审核、栏目共建、专业维护等方式保障。
(一)网上报送。各单位确定专人,由局信息中心分配权限并集中培训后,通过互联网将本单位工作信息分类编写,提交到“网站”相应栏目信息数据库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