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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郑州卫校新宿舍楼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郑州卫校新宿舍楼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2005]21号)
郑州卫校:
你校《关于新宿舍楼住宿费标准续批及收取学生冬季取暖费的申请》(郑卫校字[2005]16号)收悉。
你校新宿舍楼住宿费标准已执行到期,根据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国家财政部《
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教材[1996]101号),经研究,你单位新宿舍楼住宿费标准批复为:500元/生·年,取暖费100元/生·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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