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中牟县一中等三所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2005〕1号)
中牟县物价局、教育体育局:
《中牟县物价局、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提高中牟一中等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牟价字[2005]1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精神,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及三所学校的实际投入情况,经研究,现就你县一中等三所普通高中住宿费收取标准批复如下:
一、中牟一中新建校园住宿楼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期80元(含取暖费),老校区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期50元。
二、中牟二中、四中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期50元。
三、学校要确保学生宿舍设施设备的完好,并为学生提供安全、清洁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正常取暖、降温、用电、用水等,并不得在住宿费以外重复向学生收取有关费用。严禁在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另行加收住宿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期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