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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六、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月调度制度。为及时掌握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情况,省厅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的月调度制度。各市(区)从9月开始于每月10日之前填报上月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表(详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省厅信息办。

  七、加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了更好地完成我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省厅制定了《2008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标准及内容》(详见附件2),请各市参照执行。

  八、请各市尽快以文件形式上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便审核通过后执行,并将方案电子版发至yangft@sxldbz.gov.cn,联系电话:85531215,传真:85534755,通信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1号,邮编:710054。

  附件1: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设备配置标准

  附件2:2008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标准及内容

  附件3: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表(略)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
信息网络建设设备配置标准

  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集中、高效、安全、实用”的建设原则,规划在各市本级统一建设全市唯一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应用系统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采用三层架构(B/S/S)的“核心平台”二版和“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软件,建成覆盖全市的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全面支持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

  1、市本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标准

  各市市本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标准,参照各市编制的《金保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数据中心的建设规模、投资预算、设备配置等内容进行建设,但其内容均不得低于各市可研报告中对数据中心的要求。

  市本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的建设内容,包括机房改造(含装修)、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系统(含通用)软件、应用系统等。

  2、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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