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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陕劳社发〔2008〕64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划》(陕劳社发〔2008〕27号)和《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函〔2008〕347号)的要求,为加速推进我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重要性。人力资源市场是我省“民生八大工程”重点项目之一,也是省委、省政府考核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标,而信息化建设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人力资源市场作用的发挥。各市(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把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未成立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的市(区)应尽快申请编制,在编制未到位的情况下,可先将本局内全部信息化人才集中管理,全面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已成立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的市(区)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集中全局信息化人才到该机构,统一负责全局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三、加快建立和完善市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未建立数据中心的市要抓紧时间,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年内要完成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已建立市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的市要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的管理,不断完善数据中心的功能。

  四、统一使用全省“劳动99”三版软件。各市(区)要加快实施“劳动99”三版应用软件,切实加强“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软件的培训工作,力争使I类市场年内全面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软件办理业务。各市(区)不得重复开发业务软件或使用其它任何应用软件,必须全部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软件。同时,要加大与省级数据中心的联网进度,及时上传数据,达到就业信息全部通过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

  五、严格执行设备配置标准。为指导各市(区)进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省厅制定了《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设备配置标准》(详见附件1),各市(区)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搞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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