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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意见

  32、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宣讲,案例剖析等各种方式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和文化建设,努力促使在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和良好风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七)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实施战略提供可靠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33、进一步加强审判组织建设。本着立足现实、兼顾长远的原则,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做到机构、人员与大局要求、职能定位、责任和地位相适应。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各基层人民法院要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要相对固定合议庭审理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根据知识产权案件量以及审判进展情况,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各基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要逐步减少其他类型案件的审理。

  34、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职业化建设。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和充实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力量。注意从精通法律、外语基础较好、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和一定审判经验的人员中选拔、培养知识产权法官。要注意保持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稳定性。要继续通过典型案例指导、业务培训、专题研讨、交流办案等多种方式,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

  35、建立科学合理的审判业绩评价指标。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审判和法官培养的规律和特点,对知识产权审判和法官业绩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标准和机制,避免简单套用一般民事案件考核标准以及简单以案件数量作为评价依据。

  36、进一步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开展考察、培训、互访、学术交流与研讨等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的国内外交流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全省法院要从战略性和全局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意义。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战略纲要》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并根据本意见,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实际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省法院,并抓好落实,切实把《战略纲要》精神贯彻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去。要加强对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扎实推进战略实施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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