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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意见

  因此,学习和贯彻好《战略纲要》是当前及今后人民法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服务国内国际两个工作大局以及促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高度,从我国经济社会文化自身发展需求和知识经济发展迅速及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的角度,深刻领会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主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国家战略。要从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确保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关人民法院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战略措施落到实处。

  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战略确定的“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服务对外开放的职能作用,为大幅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省份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总体目标

  根据战略的总体部署,从2008年到2020年,全省法院符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规律,与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省份进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显著增强;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得到有效的司法遏制;滥用权利受到有效的司法规制;对自主创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发展的司法促进和保障功能进一步彰显;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工作重点

  根据战略的总体部署,全省法院司法保护工作重点:一是完善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二是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积极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司法惩处力度,提高权利人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四是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的界限,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五是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同时,根据战略确定的七项专项任务,加强对涉及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国防知识产权以及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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