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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200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200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批复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鲁价格发〔2008〕57号)


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200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请示》(鲁出计发[2008]5号)和《关于申请核定轻型纸教材价格的请示》(鲁出计发[200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2008年秋季中小学义务教育教材及高中教材价格,按照我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鲁价格发[2006]13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同意50克、60克轻型胶板纸教材正文印张价格,按我省规定的相同色数和纸张规格70克、80克普通胶版纸教材正文印张价格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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