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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太原市第二看守所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太原市第二看守所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并发改设字[2008]114号)


市公安局:
  你局并公(监)字[2008]2号文及附件收悉。根据我委并发改投字[2006]269号“关于对太原市第二看守所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精神,你局委托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完成了该项目初步设计。总建筑面积6511.59㎡,概算总投资1857.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86.48万元,其它费用82.21万元,预备费88.43万元。该项目初步设计经我委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该项目位于太原市东山后水峪村太原市第二看守所院内,总占地面积15445㎡。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6510㎡,其中:综合办公楼1830㎡,特殊业务管理用房1020㎡,监区用房2630㎡,服务接见大厅310㎡,其它附属配套用房720㎡,围墙371m。
  三、该项目水源由原第二看守所内自备井水供给;电源由新建变配电室供给;热源由新建锅炉房提供。
  四、该项目概算总投资按1520.31万元控制。其中:工程费用1364.59万元,其它费用83.23万元,预备费72.39万元。具体详见概算核定表。资金来源申请国债资金1000万元,剩余部分以申请省补助为主,不足部分由市财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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