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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省“三支一扶”办将按照全国“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式样,统一制作证书(具体发证工作另行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事前核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如实、完整填写证书内容,审核无误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加盖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后发放给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作为毕业生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其服务年限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限可计算为工龄;在“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间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可与正式参加工作后的教龄合并计算;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标准;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4、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原则上随工作单位迁转。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迁入生源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五)认真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及评优表彰工作

  省“三支一扶”办即将部署安排2006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和“三支一扶”优秀高校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予以高度重视,把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和评优表彰工作作为促进我省“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抓手,抓好落实。要认真做好2006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考核组织和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市级“三支一扶”优秀高校毕业生评优表彰工作。对在基层兢兢业业工作、扎扎实实奉献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贡献力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并为全省“三支一扶”优秀高校毕业生人选的推荐工作做好准备。

  三、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每一个“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熟悉相关政策。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要及时牵头组织一次工作调研,与毕业生进行“一对一”的谈话,扎实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积极做好服务期满后就业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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