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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和《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和县(市)级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附件6:
  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汇总审批表

  填报单位:
  核定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元

纳税人识别号

业户名称

业主姓名

经营地点

调整额度(幅度)

调整原因

税款核定情况

月核定应纳税经营额

月核定税额

合计

 

 

 

 

 

 

 

 

 

 

 

 

 

 

 

 

 

 

 

 

 

 

 

 

 

 

 

 

 

 

 

 

 

 

 

 

 

 

 

 

 

 

 

 

 

 

 

 

 

 

 

 

 

 

 

 

 

 

 

 

 

 

 

 

 

 

 

 

 

 

 

 

县级核准

主管部门审核:

经办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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