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两区六镇: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老城区中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河西区管委要狠抓红旗街等老城区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牵头组织各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按照市政府“九条标准”落实整改,做到“合格一家,开业一家”。对逾期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并上报市政府,函告公安、工商、税务、消防、供水、供电、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吊销或暂扣相关行政许可证件,暂停供水供电。崖城镇要牵头做好崖城地区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要指派专门工作组开展建设专职消防队伍的调研工作,并做好向市政府上报崖城地区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及经费的报告、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等相关工作,密切与消防局配合,完成专职消防队的筹备和建设工作。
(五)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红旗街等老城区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中存在的单位和个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道、乱搭乱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等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配合参与其他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的联合检查行动和执法工作。对其他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函告告知的消防安全不合格且逾期拒不整改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进行核实并采取强制关停措施。
(六)工商部门:负责检查红旗街等老城区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情况,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配合参与其他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的联合检查行动和执法工作,对其他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函告告知的消防安全不合格且逾期拒不整改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进行核实并依法予以吊销或暂扣工商营业执照。
(七)文化出版体育部门:配合参与其他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的联合检查行动和执法工作,对其他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函告告知的消防安全不合格且逾期拒不整改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进行核实并依法予以暂扣或取缔文化市场许可证。
(八)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检查红旗街等老城区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所在建筑规划建设行政许可证件办理情况,对未办理规划建设行政许可证件的,依法予以查处。配合参与其他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的联合检查行动和执法工作,对其他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函告告知的消防安全不合格且逾期拒不整改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进行核实并依法予以撤销规划建设行政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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