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一节 总体流程
第十三条 无弹性政策减免税的工作流程
(一)符合审核备案类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于法定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有关减免税情况及相关材料,其减免税款采取“不征不退”征收方式(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后,予以备案或作纳税调整。
(二)符合前置认定类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于取得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或证书等审批形式要件后,申请办理减免税资格认定手续;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后,确定其减免税款采取“不征不退”征收方式(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于年度终了后履行审批程序,同时视情况,预认定其下年度减免税资格。
(三)符合后置认定类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在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后,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年度终了后,主管地税机关履行审批程序;同时视情况,预认定其下年度减免税资格,确定减免税款采取“不征不退”征收方式(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符合其他审批类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在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后,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有弹性政策减免税的工作流程
(一)符合困难性政策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于法定纳税申报期前,按规定办理缓税手续,并于缓税期内申请认定减免税资格;年度终了后,主管地税机关履行审批程序;同时视情况,预认定其下年度减免资格,确定减免税款采取“不征不退”征收方式(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符合浮动性政策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在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后,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第二节 审核备案程序
第十五条 符合审核备案类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应按要求填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申报表》,并提交主管地税机关。申报表表样纳税人可以向主管地税机关免费索取或从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的网站下载,网址为www.dl-l-tax.gov.cn。
第十六条 纳税人在备案申报的同时,还应根据不同的备案类型,按照地税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第十七条 受理人员接到纳税人备案申报后,应审查申报人填报的《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申报表》是否符合要求,送审的相关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如符合受理条件,应将有关项目录机生成《资料传递清单》一式两份,由受理人签字后,一份送达纳税人,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