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水泥产能整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8〕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全市水泥产能整合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全市水泥产能整合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促进我市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确保水泥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发改运行〔2006〕609号)和《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50号令)精神,借鉴河北等地水泥产能整合的经验,结合实际,现就我市水泥产能整合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泥产能整合的重要性
经过多年的发展,全市水泥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至目前,全市共有水泥生产企业12户,设计年生产能力204.6万吨。2007年,全市水泥产量达到109.5万吨,完成工业增加值9571万元,实现利税3800万元,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水泥生产布局分散,生产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能源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企业间无序竞争等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到水泥工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国家一系列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宏观调控政策陆续出台,既对我市现有水泥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严峻挑战,也为整合水泥产能、做大做强水泥产业提供良好机遇。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产能20万吨以下的水泥生产企业“十一五”期间将全部淘汰,产能20万吨以上企业的立窑生产线也将逐步淘汰,整合水泥产能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加快水泥产能整合步伐,有利于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促进水泥工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有利于推进产业升级,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水泥产能整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全力做好整合工作,推动水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