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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南宁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失效]

  第五,引导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发展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举办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形成覆盖广泛、面向全社会的就业服务体系;坚持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违法行为,强化对各类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对其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实行公示制度。年内组织开展“放心职业介绍机构”评比活动,推荐10家“放心职业介绍机构”。

  第六,继续加强区域间劳务用工合作机制,加大转移就业的组织化工作力度。要结合北部湾开放开发,开拓北、钦、防劳务市场,积极推介我市企业和人力资源,构建信息互通的劳动用工网络,形成区域性的人力资源协作关系。继续鼓励县区深入乡镇、村、屯召开各种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第七,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群体的就业需求,实施针对性强的就业服务,提高就业匹配率和稳定性。年内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城乡劳动者送信息、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温暖。通过“12333就业援助呼叫系统”的启动运行,加大社区服务岗位的开发力度,提高专职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建立就业援助常态化和经常化。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努力推进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建设,年内实现70家自治区级和110家市级充分就业社区的目标。

  (三)完善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第一,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职业培训机制。建立引导各类培训机构充分利用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契机,紧紧围绕建设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等重大决策,根据本地主导产业、特色经济和新就业领域的特点、用人需求以及企业职位需求状况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预测,合理确定培训项目,开展校企合作,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长效化和经常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和自主创业能力,改善技能人才结构。

  第二,健全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形成以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中心为主体,各类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和民办培训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灵活开放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依托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资源,建设面向社会提供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技能培养和鉴定服务。年内认定和扶持20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品牌培训基地。

  第三,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制度。按照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分别承担职业培训经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开展职工的技能提升培训。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各级财政要保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解决专项经费用于职业培训。继续实施“百万农民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不断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推动被征地农民、水库移民、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人员的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发挥职业培训补贴的效能。要探索建立和培训效果、就业效果挂钩的新机制。

  第四,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推进县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将工作范围和服务对象向乡镇企业和农村拓展,提高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设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绿色通道,实行报名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等“一站式”服务。

  第五,建立技能人才的评价、选拔和激励机制。建立技能人才的科学评估体系,选择部分生产经营良好、培训制度健全的企业推行首席岗位制度,选出一批“首席班长”、“首席工人”、“首席作业者”、“首席员工”,激励企业在职职工钻研技术,扩大广大职工学技能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

  (四)完善创业促进就业机制

  第一,通过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的基本能力。一是广泛发动社会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参与创业培训,重点推广“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项目。二是创新培训模式,推行案例剖析、角色扮演、互动教学、创业者现身说法等灵活教学方式,使创业培训能够为更多的城乡劳动者所接受。三是加强对创业培训教师队伍的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地选送责任心强、业务精的教师参加SIYB教师认证,在全市建立起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创业培训教师队伍。四是以培训合格率、企业开办率、稳定经营率以及带动就业率等为重点,建设健全科学的创业培训绩效考评体系。

  第二,培育创业主体,完善扶持政策。一是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充分发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的扶持作用,引导鼓励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促进充分就业。二是认真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主动走向社会创办实业。三是引导和激励农民自主创业。以实施“凤还巢”工程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从劳动用工、政策咨询、项目指导、创业服务等方面主动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鼓励支持广大农民通过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各种非农产品创业致富,带动 “留守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以推动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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