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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沙市规划管理局、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通知


  十三、工程竣工档案(包括地质资料、施工文件材料、检测试验报告、设计变更、竣工图等)不得使用复印件、复写件和易褪色材料书写。

  十四、工程竣工档案必须采用国际标准纸材A4幅面,图纸按规定折叠为A4图幅大小。

  工程竣工档案必须按规定整理成册,编写好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十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2、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终身责任人登记表(略)

  3、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略)

  4、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略)

市建设委员会
市规划管理局
市房屋产权管理局
2001年10月8日

  附件一:

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湖南省建设厅制

报送工程档案责任书

  一、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主管负责人:

  地址:          基建负责人:

  资料员: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执照号:

  工程地点:层次(含地下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造价:(万元)开工日期: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档案接收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联系人:

  二、责任条款

  1、建设单位必须填写“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终身责任人登记表”,并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2、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档案工作交底,并就工程档案工作签定协议,明确工程档案编制的套数、内容及整理规范,规定奖罚条 款,并就协议送(市县)城建档案馆(室)一份。

  3、重点和大型工程须通知城建档案馆(室)参加工程档案工作交底会。

  4、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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