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
(长房地政发(2002)1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房屋面积计算,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根据国家建设部建住房[2002]74号《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房产调查与勘测

  1、一幢房屋有两种以上结构的,在房产分幅图上以主要结构表示,但在勘测报告书内应分别注明。

  2、房屋的自然层数按房屋±0以上的层数确定(复式房屋自然层数以套内空间最高位置计算),房屋层数与规划部门批建层数不相符的,应在勘测报告书内注明。同一幢房屋在不同单元分别为标准和复式的,房屋层数以标准型单元的层数为准,同一单元内既有标准层,又有复式层的其房屋层数按该房的自然层数计算。

  二、房产面积测算

  1、阳台围护栏向外倾斜的,按阳台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2、落地式突出窗,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下同)以上的计算建筑面积。

  3、墙体向外倾斜式房屋,按各层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4、有变形缝的房屋,若变形缝作为使用空间利用的,变形缝计算建筑面积。

  5、跃层房屋按该房自然层数计算梯间面积,复式(上、下)层按套内最高部位认定的自然层计算梯间面积。

  6、成套复式住宅上层为空的,本层相关外围墙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7、架空层作绿化、园艺使用的以及空中屋顶花园,不计算建筑面积。

  8、临街房屋底层的走廊,不论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若作为公众通行的社会性公共通道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9、利用楼梯下方空间的,因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该利用空间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