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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规范高新区房产办证程序的通知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规范高新区房产办证程序的通知
(长房政发[2003]078号)


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为了进一步使高新区产权办证规范化、程序化、高效化,特为高新产业房产办证开辟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
  其绿色通道程序为:高新区窗口收件---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录入、审批、制证---高新区窗口发证。初始登记类自收件确认后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妥。
  收件1日,审查3日,审批3日,缮证2日,收费、发证1日。转移登记自收件确认后不超过12个工作日办妥。
  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5个工作日,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7个工作日。
  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收件1日,外勘3日,审批、立契、交费2日。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收件1日,审查2日,审批2日,缮证2日,收费、发证。具体事项:
  1、由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各派一名工作人员进驻高新区,按照“绿色通道”程序要求,承担驻点接件、收件返局,领证出窗的基本职能。
  2、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应支持驻高新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制订相应的工作规范,以便他们能按照“绿色通道”程序特事特办。
  3、派驻高新区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本着按政策、按程序的前提,按照优质服务,高效服务,优先服务的服务方针,竭尽全力为我市高新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4、派驻高新区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纪律,坚持政务公开,杜绝索、拿、卡、要,树立既是窗口,又是形象的全局意识,认真处理每个批件、每个卷目、每个单位和个人的审批事务,严禁“敷衍塞责”、“踢皮球”、“抬门坎”等不良行为,扎扎实实为高新区办实事,为房产局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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