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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巴彦淖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或临震地震预报发布后,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市委领导同志

  副指挥长:市政府领导同志、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宣传部、地震局、经委、建设局、发改委、民政局、安监局、军分区、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区人民政府、卫生局、公安局、武警支队、交通局、消防支队、财政局、科技局、人防办、安全局、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气象局、建行、临河火车站、财保公司、寿险公司、报社、广电局、党校、水务局、电业局、教育局、规划局、外事办、旅游局、人行、石油公司、司法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红十字会。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派出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提出跨盟市的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或者其它应急措施的建议;承担其它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市地震局、建设局、发改委和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与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分析震情发展趋势,组织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收集、汇总、上报抗震救灾信息;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同时成立15个地震应急专业组(队)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应急工作。

  2、2 市地震局

  市地震局作为地震应急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准备各项工作,按规定向市政府提出本级应当进入地震预警或应急状态的建议。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后,作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按规定职责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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