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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西大滩二线货场专用线货物过磅收费标准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西大滩二线货场专用线货物过磅收费标准的通知
(宁价费发[2007]197号)


宁夏铁发集团储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西大滩二线货场专用线货物过磅收费标准的请示》(储运办[2006]19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西大滩二线货场专用线建设电子汽车衡计量装置对进出场货物称重时收取过磅费。过磅费收费标准为0.5元/吨。

  二、望你公司加强管理,收费前须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在收费处醒目地方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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