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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佳木斯瑞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房屋拆迁估价市场执业的批复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佳木斯瑞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房屋拆迁估价市场执业的批复
(黑建函[2008]129号)
佳木斯市房产局:
你局佳房呈[2008]14号《关于准予佳木斯瑞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从事房屋拆迁估价工作的请示》收悉。按照《
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规范》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佳木斯瑞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房屋拆迁估价市场执业。此文有效期到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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