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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贺兰山博物馆门票价格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批复》(发布日期:2008年3月28日 实施日期:2008年4月1日)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贺兰山博物馆门票价格的通知
(宁价费发[2004]48号)


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报贺兰山博物馆门票价格的报告》(宁贺管发[2004]24号)收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宁价经发[1999]143号)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门票价格为20元/张,对学生以及10人以上的团队可以实行优惠票价。在旅游淡季可实行向下浮动票价。以上优惠票价、浮动票价的具体标准由你局自行决定。一经确定,在本年度内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频繁变动。
  二、望贺兰山博物馆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解说员的讲解水平,严格执行明标价制度,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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