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湖畔嘉苑Ⅰ期叠拼低层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宁价费发[2008]27号)
宁夏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湖畔嘉苑”Ⅰ期叠拼、低层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报告》(宁经房司字[2008]009号)和《关于增补“湖畔嘉苑”Ⅰ期Ⅲ组团叠拼、低层和多层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报告》(宁经房司字[2008]014号)收悉。根据2006年12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审核,现对“湖畔嘉苑”Ⅰ期Ⅲ组团商品房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Ⅰ期Ⅲ组团商品住房销售价格
1、2层叠拼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3900元。
2、2.5层叠拼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3550元。
3、3.5层叠拼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3400元。
4、低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400元。
以上价格为每栋楼的平均销售价格,单套商品房销售价格以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由你单位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