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和地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和地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市地勘局,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地质矿产研究院:

  2008年5月12日14:28,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强烈的地震波波及我市所有区县,对我市地质灾害造成一定影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作好预防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的要求,结合国土资源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暨地震后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方式及重点

  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区县(自治县)已查明的134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受本次地震影响新出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检查方式:按照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国土房管锯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和地震后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8〕332号)和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国土房管关于切实做好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和房屋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8]334号)文件精神,在区县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检查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牵头组织重庆市九家专业技术支撑单位成立检查组。

  检查重点:一是威胁学校、医院、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地质灾害。二是三峡库区二、三期已治理项目、三期尚未治理项目、搬迁避让项目和监测项目。三是危及道路、市政设施和水利设施地质灾害。

  二、检查内容

  各检查组要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各区县政府针对新出现的问题,切实落实包括划定危险区、撤离危险区群众、设置警戒标志并禁止人员进入、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作好防灾预案,确保险情出现前能够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人员疏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帮助区县政府调查因此次地震新出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提出防治措施意见。二是指导区县政府妥善处置此次地震中出现的灾情、险情。三是督促区县政府作好本次地震震后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工作。检查后应形成分区县检查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区县的排查情况,排查中存在的问题、排查中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二)区县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防治措施是否合理、重点防范期和重点防范区是否全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