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均应成立相应的区县级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县红层找水勘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室,办公室主任由各区县分管局长兼任,负责日常联络、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
七、职责分工
市国土房管局地质环境处负责红层找水民心工程的全面监督管理。负责红层找水勘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制定红层找水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红层地区地下水资源调查,组织编制全市红层找水规划。
市国土房管局勘查储量处负责制定红层找水项目年度计划。
市国土房管局财务处负责协调落实项目资金。
市地勘局负责组织所属地勘队伍做好全市红层找水勘查工作,对所属地勘队伍承担的红层找水勘查工作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层找水勘查技术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按时保质完成红层找水勘查工作。
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为全市红层找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承担市红层找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受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对承担单位执行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参与项目验收和地质资料汇交检查。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业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红层找水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红层地区地下水资源调查,编制红层找水规划;负责对项目实施中执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情况、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在市国土房管局的监督下组织项目峻工验收;负责对已完毕的井孔进行登记造册,组织对本辖区内已成井进行随机跟综回访,定期向市国土房管局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做好摸底调查
各区县(自治县)在编制实施方案前,要对相关乡镇(街道)所属村组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并填报红层地区缺水农户调查统计表,确定打井对象,对弱势群体和严重缺水户要优先安排。要认真动员和组织缺水农户户主签署自愿打井承诺书,争取农户的理解和支持。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
要严格执行《重庆市红层找水勘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2007年红层地区找水勘查项目实施方案》、《重庆市红层地区浅机井施工技术要求》(试行)、《重庆市红层地区找水打井工程地下水水质评价技术要求》(试行)《重庆市红层地区找水浅机井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机井施工、井台修筑、水质检测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三)加强宣传教育
要通过制发宣传单、播放教学片、现场讲解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对红层找水打井深度、井位选择、井水处理和机井管护等科学知识进行重点讲解,普及红层找水科学知识。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通过打井拉近干群关系,争取农户对打井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宣传和推广,推动工作广泛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