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野外实地调查和成果资料分折,报告基本反映了拟用地范围内地层的岩性及地质构造特征。评估区位于新店子背斜南东翼,地层倾向140°~150°,倾角54°~61°。地表未见断层及次级褶皱,构造简单。区内出露地层为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下统嘉陵江组(雷口坡组沉积缺失),主要岩性为泥岩、砂岩和石灰岩、白云质灰岩、盐溶角砾岩夹有薄煤层,评估范围内砂岩、泥岩和石灰岩分布连续稳定,可作为一般建筑原料。
含煤地层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为区内主要含矿地层,在评估范围内出露评估区南侧。据矿井有关资料和本次实际调查测绘,须家河组含可采煤层五层,分别为须家河组第五段和第一段的双连煤层(又称泡炭煤层)、巴岩煤层、大龙煤层、小龙煤层、铜矿大龙煤层。
双连煤层、巴岩煤层、大龙煤层、小龙煤层位于须家河组第五段内,煤层单层厚0.10m-0.55m,评估范围内双连煤层结构复杂,含夹矸一层,巴岩煤层、大龙煤层、小龙煤层结构简单,不含夹矸。评估范围内双连煤层一般厚0.40m、巴岩煤层一般厚0.25m、大龙煤层一般厚0.45m、小龙煤层一般厚0.30m。根据调查,评估区范围内泸永桥煤矿、元宝山煤矿对第五段的大龙煤层、双连煤层进行了开采利用。
铜矿大龙位于须家河组第一段底部,煤层结构复杂,含夹矸一层,夹矸厚0.50-0.65m,上分层煤厚0.30-0.40m,下分层煤厚0.05-0.15m,评估范围内一般仅上分层煤层可采。评估区范围内仅元宝山煤矿对铜矿大龙煤层进行了开采利用。
三、1956年原西南煤田地质勘探局一三七地质队提交了《四川省永荣煤田杨梅沟井田精查地质报告》,1962年原四川省储委以[62]74号进行了审批,批准矿区范围内泡炭、大龙煤层资源储量275.8万吨,报告对其余双连煤层、小龙煤层、铜矿大龙煤层未估算资源储量。
2002年12月,重庆市地勘总公司205地质队编制提交了《重庆永川市泸永桥煤矿占用煤炭资源储量说明书》,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以渝国土资认储字[2002]196文确认矿井大龙煤层和泡炭煤层保有煤炭资源储量(121b)+(122b)2741.9千吨。
2007年11月,重庆坤奇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编制提交了《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元宝山煤矿煤炭资源保有储量核查检测说明书》,重庆市地质矿业协会以渝地矿协储测审字[2007]220文确认矿井保有资源储量(122b)297千吨,其中铜矿大龙煤层资源储量121千吨。
四、经调查,评估范围内设置二个采矿权,永川区泸永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永川市泸永桥煤矿)和永川区来苏镇元宝山煤矿。永川区泸永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划定开采大龙和泡炭煤层资源储量,开采标高为±0米~+500米。本次经实地调查测绘,永川区泸永桥煤业公司和元宝山煤矿开采的第五段的大龙煤层、双连煤层和泡炭煤层距离评估区建设用地范围400-500米,第五段的各煤层开采利用对于建设工程无影响破坏,可视为不压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