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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2008-2010年)

  二、主要行动和职责分工
  (一)四大素质行动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在中小学教学过程中渗透科学教育,深化科学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结合青少年各时期的求知特点,开设科技活动课程,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的基本科学知识和技能,培养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意识,体验科学研究的方法和过程。学校在基础教育阶段,引导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帮助他们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独立思考的习惯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相结合,提高学校的科学教育质量。
  (2)组织课外科技竞赛活动。每年有计划地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比赛、“金钥匙”科技竞赛、信息学奥赛、七巧科技系列活动、“亿利达”发明创造竞赛、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等各项竞赛和课外科学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各校应配备专职的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在科技活动周暨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期间,各中小学校应按照活动主题,组织开展校园科技活动,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
  (3)完善社会科普资源与学校结对互动、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完善现有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少儿图书馆等综合型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加强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建设,结合城市公益设施布局和建设,配套完善青少年活动设施和场所,“十一五”期间,建成扬州文化艺术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县(市、区)分别至少建成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或社会实践基地。
  (4)加强未成年人家长科学素质培训。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定期组织未成年人家长参加各种科普报告会和讲座,接受心理教育学和科普知识的学习,改进未成年人教育的形式,积极倡导引导式、鼓励式、互动式、示范式的家庭教育方法。
  (5)扩大新闻媒体对科技知识的宣传。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宣传机构和有关文化团体,要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知识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6)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抓好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特色学校示范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申报、评比、考核办法;开展“科技园丁奖”和“小小科学家”的评选、表彰活动。到2010年,创建一批省、市级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特色学校,全面推动未成年人科技教育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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