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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防旱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防旱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8〕15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随着梅雨季节的到来,我市已全面进入主汛期。梅雨期降水比较集中。未来我市的降雨过程将明显增多,出现局部雨涝的可能性较大。为切实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防汛防旱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08〕10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汛责任制。各市(县)、区要针对政府换届后的干部调整情况,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要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防汛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圩区、每一段堤防、每一项水利工程、每一座水库塘坝、每一处险工患段。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预案要求,立即上岗到位,认真做好各项防汛抗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万无一失。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或不服从调度指挥而造成损失的,要严肃处理,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二、加快防洪工程建设。各地要抓住有限时间,千方百计加快防洪工程建设进度,加大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力度。加快严埭港水利枢纽、山北南圩、盛岸联圩、山洪防治二期工程及运东大包围堤防加高加固、梁溪河片区防洪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城市防洪工程主汛期顺利发挥综合效益。各跨汛施工的泵站闸站,要逐一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已建成的防汛设施,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防汛调度运行方案,确保无缝对接、精准调度、万无一失。宜兴市、滨湖区等地要特别加强水库、塘坝的安全管理和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的防御工作。

  三、加强督查整改。各地对防汛的关键部位要掌握动态,对薄弱环节要跟踪督办,防止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防汛隐患和疏漏。各级各类防汛防台检查都要登记备案,对检查发现的险情要抓紧整改,严禁带险入汛。要进一步加大防汛执法力度,对各种危害防汛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河道筑坝问题,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根据市防指的要求无条件限期拆除,清除行洪障碍,确保汛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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