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检查、监督与考核。严格按照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鼓励。
四、切实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一)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各类无障碍设施建设。各地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总的要求和具体工作指标,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计划,统筹兼顾,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全面、系统、规范发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要求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对城市建成区要有计划地组织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特别是窗口地区和居住区要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逐步形成系统、完善的无障碍设施体系;对各类无障碍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新《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规范设计、规范施工,确保建设质量。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形成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工作合力。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方方面面。各区政府及各部门对市里分解下达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任务要逐一落实,按时完成。要建立健全多部门密切协作、互相配合的运作机制,制定并不断完善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规、规划,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规划部门要做好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审定,把好关口,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必须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提出无障碍规划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部门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时应通知残联参加,共同把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关,应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无障碍设计,对违反《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审查通过。要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设计批准后的管理和监督,对不按规范规定施工的工程,应责令限期改正。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中,验收组织部门应通知残联参加,会同质监等部门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无障碍设施验收条件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