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成立以戴玉林副市长、孙广田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金融办、市农委、市财政局、人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大连保监局、大连证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金融机构领导为成员的大连市完善农村金融体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全市的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联系电话:83631530),市政府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全市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工作,会同人民银行、各监管局和市财政局等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
市农委要根据我市“三农”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参与制定和实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推动各区市县予以落实。
市财政局要参与制定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人行大连市中心支行要加强窗口指导,做好支农再贷款的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支持;组织金融机构加强对农户信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推进和完善农户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农户和农村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管理体系。
大连银监局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支持和引导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涉农业务,创新产品,完善服务,并落实支农资金安排;加快我市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审批,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
大连保监局要重点做好开展农业保险的调研及试点工作,引导保险公司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及开展为“三农”服务的保险业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
大连证监局要积极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大连商品交易所要积极开发和争取上市农产品期货交易新品种,扩大交易规模,加强对农户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培训,为我市乃至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提供市场信息,指导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
各涉农区市县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和具体工作部门负责,大力扶持农村金融业的发展,落实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在本地区开展业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积极支持和推进辖区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改制上市。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认真调研我市农村金融需求,深化改革,推动创新,加强针对农村市场的产品开发与研究,改进业务流程和授权,不断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投入力度,破解农村金融难题,切实支持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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