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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关于印发《2008年打击“医托”、整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严厉打击“医托”,严肃查处“医托”团伙组织及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建立全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医托”举报联动网络。

  (二)严肃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江湖游医”和“假医”,基本杜绝中心城区和郊区挂牌开设的无证行医活动。

  (三)落实基层政府责任,将整治“医托”和无证行医工作纳入街道(镇)政府绩效考评体系。

  (四)完成郊区3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

  (五)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建章立制,完善无证行医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专项整治行动转入常态化管理奠定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打击“医托”、整治无证行医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障弱势群体根本利益的需要,也是建设平安上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和各区县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部门联动,增强合力

  各部门要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加强信息互通,要根据各自职责,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资源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取缔无证行医的组织部署,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无证行医、“医托”的表现形式和危害性,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有效防范“医托”和无证行医行为。根据无证行医对象群体的特点,积极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压缩其生存空间。向社会公布无证行医、“医托”举报投诉渠道,及时通过媒体曝光无证行医场所及“医托”欺诈行骗的典型案例。

  (四)疏堵结合,立足长效

  坚持打击和疏导、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综合治理和长效工作机制。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外来流动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加强政策研究,整合各方力量,积极构建打击“医托”和整治无证行医工作网络,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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