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打击“医托”、整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卫监督〔2008〕12号)
各区县卫生局、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局(大队)、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房地局、人口计生委、物价局、科委、监察委,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市委、市政府已将打击“医托”、整治无证行医工作列入2008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巩固、扩大近年来本市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房地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物价局、市科委、市监察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2008年打击“医托”、整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在全市统一部署下,继续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手段,认真推进落实此项工作。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监察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8年打击“医托”、整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本市打击“医托”和整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市委、市政府已将打击“医托”、整治无证行医工作列入2008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为推进落实此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通过采取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等措施,严厉打击“医托”和无证行医行为,切实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为提高人群健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