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大对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非公经济、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增长点,也是推进创业创新的主要力量。各金融机构要针对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特点,积极研究拓展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有效措施,努力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要在信贷总量控制趋紧的情况下,正确把握信贷政策,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资金需求。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促进企业增加研发和技改投入,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同时,要通过发放个私生产经营性贷款、个人助业贷款等方式,支持创业阶段的小企业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扩大信贷支持创业的拉动效应。
(三)增加“三农”信贷投入,继续深化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2008年中央和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精神,综合运用各种货币信贷扶持政策,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这一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增加对涉农经济的信贷投入,支持农村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全市当年用于“三农”领域的新增贷款总量比上年要有明显增加,新增小农业贷款不少于5亿元。二是积极支持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特色优势农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农家乐”等休闲旅游业的发展,着力推动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发展。三是大力支持农民异地转移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的实施,创新贷款品种,进一步拓宽农村小额贷款用途范围,切实满足农民本土生产以及异地开发、外出自主创业和技术培训的贷款需求,帮助农民创业增收。
(四)积极推动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弱势群体自主创业。各金融机构要根据《
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要求,加强与劳动、财政部门的配合,切实落实国家信贷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创新业务品种,扩大信贷范围,有效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量,加大对下岗再就业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各种经济实体以及社会其他人员为弱势群体提供贷款担保,为支持弱势群体个人创业发展创造条件。同时,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一区一品”的创建思路,积极参与信用社区创建活动,探索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的新模式和新办法,推动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和信用社区创建的长效联动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帮助个体户、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下岗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自主创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