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创业创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行《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创业创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创业创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
(市人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两创”总战略,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加强金融对“两创”的支持力度,促进全民创业和充分就业,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重要意义
实施“两创”战略,是在新时期把发展经济、创造就业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机结合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快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应丽水经济发展现状和特点的现实选择,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施“两创”战略的重要支撑,支持“两创”是金融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快创业创新发展,也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不仅有利于创新信贷业务品种、拓展业务范围,也有利于培育未来客户市场,创造新的利润增长源。
因此,全市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实施“两创”总战略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适合创业创新特点的金融服务方式方法,切实发挥金融助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重点,切实把握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主要方向
(一)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项目是经济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支撑。各金融机构要依托“两化一新”这个创业创新的大平台,突出项目建设支持重点,积极争取上级行的政策支持,对项目贷款做到早谋划、早衔接、早落实。重点支持全市“十一五”发展规划中的重大产业化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城乡和生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能源、交通、水利等事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大局的项目资金需求,以推动“千亿富民强市”工程的深入实施。对信贷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要积极利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异地系统内合作贷款以及资产转让和推荐上级行直贷等方式,有效解决信贷规模瓶颈制约,提高信贷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