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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行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行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交安〔2008〕9号)


各市交通局、厅公路局、厅运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省厅制订了《全省交通行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全省交通行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行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实际,对全省交通系统于7月29日至9月30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交通安全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农村客运车辆、危化品车辆、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等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建“平安交通”环境,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江苏”作出贡献。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沿河高路基路段、急弯陡坡、事故“黑点”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农村无交通安全设施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二)重点整治农村客运车辆违规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货车超限超载、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等行为,规范农村客运车辆营运秩序,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通过整治,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抓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

  全省交通系统要继续深化安保工程建设,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深入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重点危险路段的治理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要会同安监、公安等部门研究指定工作方案,采取措施禁止汽车通行,防止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满足车辆通行需要,今后建设的农村公路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米。对已建成的3.5米宽路面的道路,尽量采取路肩硬化方法,保证会车需要;如条件不具备,要按每公里2-3个交会区增设错车道,着力提高通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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