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做好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全省依法行政办事机构的职责,协助领导小组抓好全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推动、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
(二)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1、认真落实中办、国办[2006]27号文件和全国、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实施《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2、着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力求在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充实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保障正常办案经费、完善行政复议的组织体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3、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把合法的复议申请拒之门外,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4、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方法。研究建立完善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制度、质证制度、听证制度、案卷公开查询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办案程序,努力提高办案效率,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行政争议,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5、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例分析、统计报告和备案制度。研究建立行政复议意见和建议书制度。加大对重大个案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理论研究和信息交流工作。
6、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研究,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与联系。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做好应诉工作。
7、加强对仲裁工作的联系指导。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仲裁队伍素质,促进我省仲裁事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以狠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为重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完善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基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力促实现省市县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联动局面;抓紧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