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成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选址、征地拆迁、土地报批、方案设计及各项前期准备,实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万平方米。
(五)开展经济租赁房(含人才公寓)试点,开工建设经济租赁房房源1万平方米。
(六)根据市政府房源推出计划,完成本区申购普通(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受理、审核及房源销售工作。
(七)推进老小区整治,及时落实由区里承担的整治资金,完成整治面积8万平方米。
(八)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信访投诉处理,避免越级上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江北区政府
(一)制定本区住房保障发展五年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完成五年保障房源建设用地的规划布点。
(二)健全完善本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配套政策,出台经济租赁房管理规定。
(三)全面推进廉租住房制度,根据《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即时将保障范围覆盖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落实区级保障资金,实现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实施廉租住房保障400户。
(四)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成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选址、征地拆迁、土地报批、方案设计及各项前期准备,实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万平方米。
(五)开展经济租赁房(含人才公寓)试点,开工建设经济租赁房房源1万平方米。
(六)根据市政府房源推出计划,完成本区申购普通(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受理、审核及房源销售工作。
(七)推进非成套房改造和老小区整治,及时落实由区里承担的改造和整治资金,启动改造非成套房2万平方米,完成老小区整治22万平方米。
(八)3月底前完成洪塘2#、4#地块剩余房屋的拆迁工作,年底前完成洪塘经济适用住房区域内除福特刀片厂外厂房的拆迁工作、完成福特刀片厂拆迁的协议签订工作,8月底前完成区域内洪塘中路、宁沁路、长阳东路道路建设,年底前完成文化站、卫生院、垃圾中转站和长兴东路、1#、2#与3#、4#之间规划道路的建设。
(九)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信访投诉处理,避免越级上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鄞州区政府
(一)制定本区住房保障发展五年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完成五年保障房源建设用地的规划布点。
(二)健全完善本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