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督查的专项内容
一、非煤矿山领域
(一)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各区、县(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落实情况。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
3、非煤矿山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
4、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落实情况。
5、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
6、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
7、组织地下矿山推行机械通风和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
8、组织非煤矿山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
1、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3、非煤矿山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4、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5、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6、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
(一)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各区、县(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落实情况。
2、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措施与效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
3、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4、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5、落实《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备案制度。
6、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变更和延期工作。
7、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8、开展重点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生产、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