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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综合督查方案》的通知

  5、各督查组要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阶段性总结,7月5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整个督查工作总结(同时报送电子版),由市安委办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
  6、此次督查落实情况将纳入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内容(综合内容)

  督查单位:              督查时间:

序号

督查内容

督查结果

1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

区县(市)及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人数、专业人员数和安全预算经费及实际投入经费情况

 

3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4

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分解和落实情况

 

5

2008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起数、死亡人数和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

 

6、

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

 

7

按照长政办函[2008]59号,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和2007年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包括安全隐患数、重大隐患数、危险源监控点数等)

 

8

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和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9

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精神,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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