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2008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二)区、县(市)考核指标执行情况

  芙蓉区各类事故考核指标为34人,实际死亡7人,占全年考核指标的20.6%;天心区各类事故考核指标为26人,实际死亡15人,占全年考核指标的57.7%,超进度指标;岳麓区各类事故考核指标为38人,实际死亡17人,占全年考核指标的44.7%;其中生产经营领域事故考核指标为5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开福区各类事故考核指标为35人,实际死亡16人,占全年考核指标的45.7%;雨花区各类事故考核指标为47人,实际死亡21人,占全年考核指标的44.7%;发生较大事故1起;高新区生产经营领域事故考核指标为11人,实际死亡2人,占全年考核指标的18.2%;长沙县各类事故考核指标为54人,实际死亡27人,占全年考核指标的50%,发生1起较大事故;望城县各类事故考核指标为56人,实际死亡25人,占全年考核指标的44.6%,发生较大事故3起;浏阳市各类事故考核指标为105人,实际死亡34人,占全年考核指标的32.4%,发生较大事故全年1起,占全年考核指标的50%;宁乡县各类事故考核指标为102人,实际死亡44人,占全年考核指标的43.1%,发生较大事故2起,超全年较大事故指标。

  (三)超考核进度指标情况

  今年事故已超过进度考核指标的地区和部门有:天心区(各类事故指标、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火灾事故指标)、雨花区(生产经营领域事故指标、火灾事故指标、较大事故指标)、长沙县(较大事故指标)、望城县(生产经营领域事故指标、较大事故指标)、浏阳市(火灾事故指标)、宁乡县(较大事故指标、煤矿事故指标、火灾事故指标)、市公安局(火灾事故指标、较大事故指标)、市建委(生产经营领域事故指标、较大事故指标)和市煤安局(生产经营领域事故指标)。以上区、县(市)和市直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不继续突破指标。

  三、上半年目标管理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还未进入规范运行,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还未走入正规,本级本单位(系统、领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还未有序展开。

  2、事故考核指标控制形势严峻,较大事故发生比较频繁;事故防范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市煤炭安监局全年考核指标为10人,实际死亡6人,超进度指标20%。

  3、有的单位(部门)没有按《考核细则》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材料和报表,特别是事故月报表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月报表迟报、缺报现象比较普遍;迟报、缺报次数较多的单位有市建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房产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