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奥运会期间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长安监一[2008]16号)
各区、县(市)安监局:
今年以来,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1-7月份,发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死亡事故10起、死亡12人,同比分别上升42.4%、71.9%。奥运会期间正值夏季,高温、潮湿、多雨、雷电天气现象集中出现,容易引发烟花爆竹事故。为切实做好奥运会期间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发生,根据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监管明电 [2008]5号)精神,特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奥运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抓好奥运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市领导对奥运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奥运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尽职尽责、落实好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确保本地区在奥运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
二、落实好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停产制度。鉴于我市持续高温以及雷雨、闪电、干燥等恶劣天气的反复无常,各地应严格实行7、8、9月份高温季节烟花爆竹药物生产线全线停产制度。浏阳市部分烟花爆竹企业确因业务需要进行生产的,应严格按照高温季节高感度药物工房室温不超过32℃、一般工房室温不超过35℃的规定组织生产,但必须落实相关的安全监管措施。
三、结合奥运安保暗访工作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区、县(市)安监局要把奥运安保暗访工作与执法检查行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常安全监管和企业基本信息库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对停产企业的监管,各地要采取工房贴封条、门卫登记、突击检查等监管措施,确保停工停产工作到位,防止个别企业擅自违规生产,逃避安全监管;二是各药物仓库及烟花爆竹专业储存仓库要做好早晚通风和安全值守工作,并做好药物和烟花爆竹成品的流向登记,严防黑火药、烟火药等危险原材料丢失、被盗;三是各地要制定和实行高温期间日生产报告制度,县(市、区)乡(镇)安监部门要及时掌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动态,防止监管漏洞;四是各地要加强高温时期的日常监管,根据生产企业作息时间调整监管方法,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高感度药物工房室温超过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仍然生产的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查处;五是切实做好停产企业复产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验收工作,对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各种检查和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六是防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停产后抢时间进行“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的盲目生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