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自治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三)国家、自治区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部门预案的重要内容和处置规程;自治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成功经验。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强化全社会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宣传普及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知识。
(五)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宣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正面引导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普及正确的处置方法和应对措施。
三、宣传形式
(一)通过新闻、网络媒体宣传应急管理
1.《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等报刊要及时转发或转播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发的宣传应急管理工作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文章;发专版、开设专栏对我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采取的新措施,以及取得的新经验进行充分的宣传报道,并对
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深度解读。其他社会生活类报纸也要积极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2.新疆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通过系列报道、访谈、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自治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组织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报道(相关部门提供案例配合录制),在有关栏目中播出。
3.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组织记者、驻站记者、特约记者、通讯员及时采写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应急管理的动态消息,挖掘报道贯彻落实中涌现出的典型的人和事,以维、汉、哈、蒙、柯五种语言在广播节目中播出。
4.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新闻网、新疆天山网、新丝路、法制新疆等各新闻网站要开辟宣传网页,对
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做法及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整体推进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报道,努力把网络办成宣传应急管理的又一宣传阵地。
5.各新闻、网络媒体全面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题宣传报道。宣传报道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预防为主,防、救、治”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自然灾害专题:主要宣传报道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工作情况;提高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加强灾害紧急救援、处置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民政厅牵头,会同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组织实施。事故灾难专题:主要宣传报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加强源头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自治区安全生产形势和参与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安监局牵头,会同煤监、建设、公安交警、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事件专题:主要宣传报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管理体系、工作机制,有效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卫生厅牵头,会同畜牧、食品药品、工商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专题:主要宣传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自治区经济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公安厅牵头,会同信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组织应急管理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