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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园艺博览会举办方案的通知


  2.积极参与昆明市举办的历届园博会,在园博会展示过室外造园作品,质量较高,影响较大。

  3.已经命名的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应做好准备,起好带头作用,积极申办。

  4.具有10公顷以上的规划绿地或现有可改造绿地作为园博园建设用地,园博园建成后作为县、城(区)公园保留。

  5.生态环境良好,交通便利,有较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具备举办博览会的基础条件。

  6.园林绿化管理职能符合省市职能分工的要求,有健全的管理机构,职能明确,管理到位。

  (三)申办材料

  1.申办申请

  申办地人民政府需向组委会报送书面申请。

  2.城市(县城)介绍

  包括申办地政治、经济、文化、交通、气候、环境及园林绿化和城市基础设施等情况。

  3.办展方案

  包括时间、地点、承办单位、主题、目标、方式、宣传措施、经费预算、资金筹措办法等。

  4.规划情况

  包括园博园位置、面积、基础设施、概念性规划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5.保障措施

  包括交通、食宿、运输、金融、商贸、旅游、安全、后勤服务,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经历等。

  6.优惠条件

  承诺提供给其他县(市)区、高新、经开、度假、空港管委会和单位参展的便利条件,以及提供的有关服务内容。

  7.其它相关材料。

  六、园博会规划建设

  依照组委会批准的园博会办展方案,对园博会主址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招投标。规划设计要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品味。施工建设要做到高品味、标准化、规范化、艺术化。

  七、参展要求

  (一)参展地(单位)

  为突出地方特色,参展地(单位)以承办地为主,自行邀请。

  各地各部门应积极动员和鼓励本地区、本部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展。

  (二)展区、景点、展品

  经组委会办公室确认的展区,参展地(单位)不得擅自转让或分租给其他机构。展区面积大小根据当届举办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控制不小于800平方米。

  室外景点设计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与景区的地形相协调,不宜采用大型山水缩影,避免建筑小品过多。在注重表达参展地区风情文化的同时,充分体现对自然形态的尊重和融合,充分利用现代园林新科技,把景点做成精品,除满足展览期的观赏需求外,要注意适宜长期保留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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