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博会选址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原则不占用农田,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借风景区、公园景观造园。主会址面积不小于10公顷。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园博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昆明市园艺博览会组委会,统一领导园博会的各项工作。
主 任:陈 勇(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杜林杠(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家仁(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批准申办地的主要领导
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土地资源局、昆明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市编办主任和其他县(市)区,高新、经开、空港、度假区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园博园建设、展品展览及各项园事花事活动的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园林绿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园林绿化局局长兼任。各县(市)区、高新、经开、空港、度假区要按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本地区的参展工作。
五、申办办法和程序
园博会采取独立竞争申办制。第一次申办同时确定两届,第一届闭幕和第二届开幕之间确定第三届,以此类推。每届确定两个县(市)区或高新、经开、空港、度假区为园博会举办地。园博会会旗于前一届闭幕时移交下一届举办地。
各县(市)区、高新、经开、空港、度假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申办,各地是否举办园博会,作为市政府推荐申报园林县城(区)的必备条件之一。
(一)申办和审批程序
园博会每年举办一次,申办材料应于前一届园博会闭幕两月内提交。
1.由申办地向昆明市园博会组委会提出申请,组委会进行初审后,报市政府审核。
2.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各申办地向组委会提交正式申办材料。
3.组委会根据申办条件,对各地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基本条件的申办地确定为候选地。
4.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候选地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初步确定举办地,报组委会全体会议审定后公布。
(二)申办条件
申办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办地对举办园博会高度重视,提出明确的博览会主题、举办方案以及完整的园区规划思路,提出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