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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7〕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吴忠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六日

吴忠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从即日起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肉类制品、家用电器、低压电器、儿童玩具、建材、电线电缆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

  (二)重点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医院、饭店、集体食堂、定点屠宰场所。

  (三)重点区域:吴忠市区、青铜峡市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市农牧局牵头,负责组织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全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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