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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7〕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吴忠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八月一日

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安排,2008年5月至6月自治区“两基”工作将申请并接受“国检”。“国检”是在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区)“两基”工作全部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并报教育部审查合格之后,由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省级行政区域“两基”工作进行的整体验收和评估确认。为确保我市迎“国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依据《自治区“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

  (二)确保二期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同时,对投入使用的要切实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三)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四)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和接待工作。

  二、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吴玉才同志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衡鸣同志、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占保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向东同志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为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与条件保障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舒英义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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