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由市安委会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级政府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辖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对因措施不实、整改不力、监控不严、放任隐患存在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人的责任。对存在隐患的单位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