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的妇女和儿童,每年安排到所在乡镇卫生院免费体检一次,并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对“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的儿童提供系统保健管理,费用减半;重点扶持2户项目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实施单位:市卫生局)
五、项目户在种植业中直接生产(日光温室)经营的,新建温室的每年一次性补助500元,并定期派技术人员上门服务培训;在农村实施“一池三改”沼气项目中,保证优先安排项目户;项目户进入养殖园区的优先安排奶牛贴息贷款,规模养殖户发展补贴和饲草机械的优先安排项目户;在大型农机具购机补贴项目中优先安排项目户;在农业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项目中,优先安排项目户;对规模种植、养殖专业户优先提供新品种、新技术;重点扶持2户项目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实施单位:市农牧局)
六、微小型农村水利、水保项目优先安排项目户相对集中的村组;对一些到户工程,优先安排项目户;在水利、水保工程中,要求项目户自筹的资金,给予适当补助;重点扶持2户项目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实施单位:市水务局)
七、项目户种植小杂果的每亩无偿提供价值100元的苗木;项目户经营、种植林业项目的,定期派技术人员上门指导种植技术及病虫害防治;主动为经营林果业的项目户提供种植全程服务;重点扶持2户项目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实施单位:市园林局)
八、优先安排项目户子女就业学习、培训;优先安排项目户外出务工,积极维护项目户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重点扶持2户项目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实施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九、“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夫妇年满60周岁起,按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逐步实施对“少生快富”工程纯女户提前发放年均600元的奖励扶助金;认真落实对“少生快富”工程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的相关规定;对项目户的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咨询和技术服务;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青春健康”、“妇女发展”等项目优先安排“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实施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